2010
04121632《廣韻》反切上字等第表與台語音對應表
《廣韻》聲類等第[1](定位)表
【註】
1.「明」為三等第(定位)。
2. 為區別「齒音」和「喉音」同名之發音名稱,特加上「一」和「二」以示區別,則稱呼「曉」母為「喉音第二清」。
3. 今日華語注音符號順序實源於此。
《廣韻》反切上字等第(定位)表與台語音對應表
醒目標示:如比表增補;鄙表要注意。「聲類」深黃褐網底表示未出現在反切上字。
按:「余、為、夷」依陳澧為重紐。依《說文》徐鉉切韻:
雄為匣三定位字,並參今日台語白話音,「為」紐當移至匣母三等(定位)。
2007.02.10夢生修表
2007.10.10再修
(2010.04.12上網)
[1] 按「等第」一詞乃從俗,正確名稱應為「定位」。「等第」應為「開洪、開細、合洪、合細」四者。
[2] 「伯、百」應為一等(定位),因「陌」置二等(定位)而放在二等(定位)。「巴」也應為一等(定位)。
[3] 「白」應為一等(定位),因「陌」置二等(定位)而放在二等(定位)。
[4] 由於「蟹」韻置於二等(定位)而放在二等(定位)。
[5] 由於「覺」韻置於二等(定位)而放在二等(定位)。
[6] 由於「麻」韻置於二等(定位)而放在二等(定位)。
[7] 按:格,古百切;佳,古膎切。皆應為一等(定位)。
[8] 由於「先」韻置於四等(定位)而放在四等(定位)。
[9] 按「於」在廣韻切語上字時應讀[],與「烏」為同音字。
[10] 按「乙於筆切」應第四等(定位),因和「一於悉切」同為「質」韻,因重紐而被置三等(定位)。
[11] 「余」(以三諸切)、「以」(羊三己切)、「羊」(與四章切)、「與(余三呂切)、「豫」(羊三洳切),構成循環。陳新雄《廣韻研究》頁737,認為「余」和「孕」(以證切)皆應為四等(定位)。另之後的韻圖皆在四等(定位)。若以今日華語音變和「魚」本韻視之,則「余」、「餘」、「予」和「與」應為三等(定位)。而「以、羊、翼、營」等應為四等(定位)。
[12] 按:酢依徐鉉「倉故切,今俗作在各切。」「倉、在」皆為一等(定位)字,故應為一等(定位)字。
[13] 按:《廣韻》無「双」字。此乃俗「雙」字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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